宋廣玉
  仕而優則學。見多了一些官員官位與學位齊升的報道,但依然被“王局長”平均每1.7天申請一個專利的“超高效率”驚獃了。
  對普通科研工作者來說,申請一項發明專利併成功將其推廣,並非易事。不要說要走專利申請的各種程序十分複雜,還要交上一筆不菲的年費。“王局長”的專利,基本上是以單位名義申請的,即便按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來繳納年費,也要近5萬元。“王局長”不但可以平均1.7天申請一個專利,而且可以將名下專利以許可使用或轉讓方式授權給從事本領域相關業務的公司,然後“名正言順”獲得高額的國家專利補貼、單位獎勵與推廣效益分成、關聯公司專利使用費、關聯公司專利應用約定分成以及關聯公司隱性賄賂。王立軍和武長順的專利,就被大量用於當地的公安系統。
  實際上,“王局長”們的專利和發明,能夠被大量推廣應用,並不是因為其發明和專利有多好。比如,武長順主導發明的專利信號燈在天津司機間就詬病多多。顯然,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靠的是他們手中掌握的權力。可以說,正是他們擁有說一不二的絕對權力,才讓他們的這種所謂的“智腐”,能夠繞過我國《專利法》和招投標的相關規定,快速獲批、快速推廣、快速獲利。
  因此,根除“王局長”們的“智腐”,顯然要從限制權力入手。而要限制權力,無疑除了將權力放進制度的籠子外,要對官員特別是單位或部門一把手的行為給予明確的界定,堵住一把手干預招投標等事務的制度漏洞。錶面上,這限制了官員或一把手的權力,實際上這也是對他們的愛護,可以避免某些人走上貪腐的道路。  (原標題:根治“智腐”還得從限制權力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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