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關於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4月開始,針對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濫用食品添加劑、銷售過期食品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執法行動,打好保障農村食品安全“攻堅戰”,有效凈化農村食品市場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自2014年4月開始,根據當地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情況,按照在機構改革期間工作不斷、力度不減的要求,針對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濫用食品添加劑、銷售過期食品,以及制售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的“五無”食品等突出問題,以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其周邊、旅游景區、自然村,以及其他問題易發、多發區域為重點區域,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廟會和集市、農村中小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食雜店、小餐飲為重點場所,以群眾日常大宗消費食品、兒童食品,以及當地民俗特色食品等為重點品種,集中執法力量、集中時間組織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執法行動,打好保障農村食品安全“攻堅戰”,有效凈化農村食品市場環境。
  ——集中開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清理規範行動。對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要求,或在許可核准地址以外的場所生產、加工、儲存、銷售食品的生產經營者,依法規範一批、清理一批、查處一批,重點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黑窩點”。
  ——集中開展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落實情況整治行動。對拒不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或購入和銷售無合法來源或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食品的經營者,要責令停業整改並依法從重從嚴查處,直至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
  ——集中開展打擊農村食品市場侵權仿冒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與知名食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銷售侵權、仿冒食品,以及印製食品假商標等違法行為。
  ——集中開展打擊農村生產經營劣質食品違法整治行動。整治期間,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計劃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重點加大對肉及肉製品、乳製品、米面等糧食製品、豆製品、糖果、飲料、調味品,以及當地民俗、特色食品,特別是主要面向兒童的食品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力度,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要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跨地區、跨部門的協同協作,深查細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重點打擊、源頭治理。同時,要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力度,重點打擊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兩超一非”違法行為,以及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或加工製作食品、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各地相關監管部門要本著依法、及時、從嚴、從重的原則,加大對整治中發現的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對其中的大要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辦結,決不能輕易忽視任何一條違法線索、放過任何一款不安全食品、縱容任何一種違法行為。同時,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涉嫌食品犯罪的線索,相關監管部門要依法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協調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力量調查處理。對重大、複雜案件提前介入,實施掛牌督辦。
  ——鞏固整治成果。各地、各監管部門要結合整治行動,以媒體報道和群眾投訴舉報或反映為線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掌握當地農村地區食品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場所、重點單位和重點問題,並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對發現的問題食品,及時查清進貨渠道和生產源頭,依法嚴厲查處。對目前能夠解決的問題要立即著手解決,決不能放任、縱容。對長期性、複雜性問題,要在總結整治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針對性的長效整治和監管機制,保持高壓態勢,打好食品安全整治“持久戰”。  (原標題:國家工商總局:嚴厲打擊農村市場假冒偽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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